沈阳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学校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共享管理。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辽宁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沈阳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沈阳农业大学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型仪器设备,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且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共享价值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共享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享,指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依托学校共享平台,利用自身优势,在优先保证完成院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为校内外单位或个人有偿提供各类分析测试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偿使用”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成本核算,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使用效益。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共享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运行和管理。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为共享管理员及各大型仪器设备专管教师。
第六条 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副组长可受组长委托,代行其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共享管理办法;
(二)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管理;
(三)负责拟定本单位共享收费方案,做好收费管理;
(四)负责本单位事业基金和共享酬金的使用管理;
(五)组织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共享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日常运转工作;
(二)开具服务合同及发票,收取服务费用;
(三)协助完成本单位事业基金和共享酬金的使用工作;
(四)配合完成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工作;
(五)整合报送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数据。
第八条 专管教师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和服务人,本单位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应配有一名专管教师。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专管教师可定期培训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担任兼职设备操作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三)定期组织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培训;
(四)负责在学校共享平台上完善设备信息、审核设备预约、指导测试人员上机或完成样品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
(五)统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时间、核算收费金额等工作。
第三章 共享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
第九条 学院依托于学校建设的共享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分配政策、统一考核评价的要求,维护和管理本单位的共享平台。
第十条 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且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共享价值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共享平台;30万元以下的,需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
进入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要保持性能稳定及运行状态良好;如故障率高、性能指标落后,本单位应及时维修、维护、升级改造或更换。
第十一条 本单位实行大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负责本单位共享平台运行工作,做好实验室安全、实验消耗品及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第十二条 本单位在提供共享服务时,须按时为用户提供机时和服务保障。如与客户订立服务合同,须事先经学校批准或授权。合同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
第十三条 用户使用共享平台内仪器设备须提前预约,预约时要说明所做实验的特殊要求和条件等,以保证分析测试的正常进行。预约被确认后,用户应按约定时间送达样品,本单位要按时完成测试分析工作。
第十四条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预约应保证优先安排校内用户。校内人员不得利用学校共享平台及优惠政策,私自为校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中介测试服务,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收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校内外用户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进行测试,遵守共享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维护好实验室卫生和秩序。分析测试完成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本单位提供分析测试服务,必须履行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提供及时的技术保证和可靠的分析测试结果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章 共享收费及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属性和运行成本,拟定收费标准及收费方案,经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由财务处向上级部门报备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收费、随意收费或不收费,避免现金收费。收费要开具税务发票或内部结算收据。收取的费用要及时全额上交学校财务,不得存入个人账户。
第十九条 校外项目按收费标准的全额收取。校内(院外)项目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收费标准如含材料费,材料费按全额收取;院内(学科、团队外)项目按收费标准的25%收取,收费标准如含材料费,材料费按全额收取。学科、团队内项目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收费方式、结算方式、发票开具及缴税事宜按学校财务相关要求办理。
第二十条 学校财务处为共享单位设立共享收费专用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本单位共享收入的10%为学校事业基金,50%为单位事业基金,40%为单位共享酬金。
第二十一条 共享收入分配及使用范围
(一)学校事业基金。用于共享平台建设及网络设施设备更新维护,相关管理服务支出等相关费用,由学校统筹管理和使用;
(二)单位事业基金。用于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基本运行、更新维护,实验室维修改造,相关业务调研及培训支出等;
(三)单位共享酬金。用于本单位为提高共享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理论可发放的共享酬金支出为本单位共享基金扣除学校事业基金和单位事业基金后的经费。共享酬金的发放范围为共享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兼职研究生等。在对共享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其实绩,由学院统筹安排。原则上单位事业酬金的20%用于共享小组成员的基本酬金,按成员数平均分配;80%用于共享管理与服务等劳务支出。
第五章 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实施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年度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共享的有效机时及饱和程度;完成教学任务、科研课题、成果数量和业绩增量等;设备维护、功能利用及新功能开发情况;规章制度、管理效率、经费使用、人员状况等。
第二十三条 对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优异的个人,本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大型仪器设备配置、共享基金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工作效率低、开放共享差、服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使用共享平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共享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
|
|
|
|
沈阳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收费标准(校外)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开机(元/次)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激光显微捕获切割系统 |
PALM MicroBeam |
300 |
800元/小时 |
自备耗材,自主操作,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 |
2 |
微波消解仪 |
MARS6 |
100 |
100元/样 |
自备耗材,自主操作 |
3 |
生物大分子分析仪 |
LI-COR 43OO |
100 |
400元/样 |
自备芯片等耗材,自主操作 |
4 |
连续流动分析仪 |
San++ |
200 |
20元/数据 |
需提前15天预约,自配试剂,100样以上才测试 |
5 |
多功能分子成像系统 |
C600 |
200 |
400元/小时 |
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 |
6 |
自动蛋白质液相色谱仪 |
AKTA purifier 10 |
200 |
400元/小时 |
自备耗材,不负责样品前处理,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若延长待机需另计费 |
7 |
液相色谱仪 |
e2695 |
200 |
400元/小时或200元/样 |
自备分析柱、标样等耗材,不负责样品前处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若延长待机需另计费 |
8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ITQ900 |
200 |
400元/小时或300元/样 |
自备分析柱、标样等耗材,不负责样品前处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若延长待机需另计费 |
9 |
微生物鉴定系统 |
GEN Ⅲ |
100 |
40元/块(生态板),100元/块(鉴定板) |
自备生态板、鉴定板等耗材,自主操作 |
10 |
数字型成像系统 |
LB985 |
100 |
200/小时 |
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 |
11 |
毛细管电泳系统 |
P/ACE MDQ |
100 |
80元/小时 |
自备分析柱,不负责样品前处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12 |
芯片分析仪 |
Affymetrix GeneAtlas |
100 |
500元/样 |
自备芯片等耗材,自主操作 |
13 |
气相质谱仪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7890A-5975C |
200 |
400元/样或300元/小时 |
自备分析柱、标样等耗材,不负责样品前处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若延长待机需另计费 |
14 |
微生物鉴定系统 |
GEN III |
100 |
40元/块(生态板),100元/块(鉴定板) |
自备生态板、鉴定板等耗材,自主操作 |
15 |
微波消解仪 |
MARS6 |
100 |
100元/样 |
自备耗材,自主操作 |
16 |
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
TCS SP8 |
100 |
上机观察400元/小时,数据处理100元/小时 |
不负责样品前处理,自备耗材,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 |
17 |
台式扫描电镜 |
TM3030 |
100 |
冷冻干燥200元/次(4个样品),喷金处理100元/次,扫描电镜100元/小时(仅提供技术指导,预约者需自主操作)或扫描电镜200元/小时(提供全程操作指导,预约者仅需提供样品) |
不负责样品前处理,自备耗材,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18 |
基因分析仪 |
Applied Biosystems® 3500 |
200 |
100元/样 |
自备耗材,自主操作 |
|
|
|
|
|
|
|
|
说明:
1. 校内(院外)项目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收费标准如含材料费,材料费按全额收取;院内(学科、团队外)项目按收费标准的25%收取,收费标准如含材料费,材料费按全额收取。学科、团队内项目不收费。
2.. 若用户需在节假日、法定休息日使用仪器设备,收费价格适当提高。